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案例 经济纠纷 取保候审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无罪辩护

        盗窃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30 16:18:35来源: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xmdehoucomcn)

        网友:盗窃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

        (一)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盗窃案犯罪中止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对于犯罪中止的,没有造成损害的不予刑事处罚,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案件中当然也有犯罪中止,其他犯罪活动中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也是如此的,其实就算是已经造成了危害结果,犯罪嫌疑人还是可以想办法补救的,尽早补救,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对自己量刑也是有利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dehoucomcn/index.php?id=28840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dehoucomcn/index.php?id=28840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帮助犯未遂构成犯罪吗?
      • 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和既遂是一样的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黔西南经济犯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伤害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杀人罪律师|杨智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