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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里的地被征用了,征地补偿款有哪些?钱都是由村委会来发吗?

        发布时间:2022-12-17 15:58:54来源:厦门承包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xmcbjfls)

        网友:村里的地被征用了,征地补偿款有哪些?钱都是由村委会来发吗?

        律师:1、土地补偿费:该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x被征地亩数x补偿倍数(6~10倍)

          2、安置补助费:该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x被征地需安置人口数(按照被征地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x补偿倍数(4~6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一般按照市场价进行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因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农民的基本保障,所有必须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所以土地补偿费下发到村集体之后,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会议,经2/3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决定土地补偿款的分配。

          关于宅基地的征用补偿问题

          基本原则是:宅基地补偿归村集体进行统一管理,房屋补偿归农民自己所有。

          而具体的发放应该从这两个方面去执行:

          1、补偿款将有县市级政府统一下拨补偿款至村委会,村委会按照每户应获得的理赔数额发放给大家;

          2、发放款项的具体补偿明细,这一部分是根据上级有关部分根据当地土地的实际价格以及当地财政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补偿款统计计算。这其中包含的具体补偿明细大大小小加起来应该至少有十余种,每家每户根据发到大家手上的拆迁补偿明细一一对应计算,因此村委会有发放权,但是无法决定给大家发多少。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补偿要求严格进行补偿款的发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提留部分补偿款,具体的比例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但是村委会是无权私自决定截留的。

          这些钱款虽然由村集体获取,但是这些提留必关须进行公示,让村民做到心中有数。并且这些钱都只能用在村里以后的整体发展建设中,不可私自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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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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