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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事故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1-09 11:32:43来源:锡林郭勒交通律师(https://www.00086.net/xlgljtls)

        一、道路交通事故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级残疾

        1、级重度智力障碍。

        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4、三肢瘫(肌力1级)。

        5、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6、植物性生存状态。

        7、迁延性昏迷状态。

        8、呼吸困难ⅳ级。

        9、心功能ⅳ级,或心功能ⅲ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0、心脏移植术后。

        11、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小肠切除90%以上。

        13、双肾切除或孤肾切除,用透析维持,或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4、三肢(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5、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全身体表面积的90%以上。

        二级残疾

        1、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

        2、三肢瘫(肌力2级)。

        3、 截瘫或偏瘫(肌力1级)。

        4、截瘫(肌力2级)伴二便失禁。

        5、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6、双眼球缺失。

        7、双眼盲目5级。

        8、 一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5级。

        9、双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10、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完全性缺损。

        11、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伴呼吸困难ⅲ级。

        12、 肺功能重度损伤。

        13、心功能ⅲ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ⅱ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4、 重度肝功能损害。

        15、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budd-chiari综合征。

        16、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7、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8、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9、四肢大关节中(如肩、髋、膝、肘、腕、踝)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0、二肢(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三级残疾

        1、 重度智力障碍。

        2、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3、三肢瘫或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

        4、截瘫、偏瘫(肌力2级)。

        5、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6、面部瘢痕8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7、面部重度毁容。

        8、双眼盲目4级。

        9、 一眼缺失或盲目5级,伴另一眼盲目3级。

        10、 双眼视野≤8%(或半径≤5°)。

        11、 一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或一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12、咽喉损伤致呼吸困难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13、气管损伤致呼吸困难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14、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

        15、心功能ⅲ级。

        16、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17、小肠切除3、4以上,未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18、肝切除3、4以上。

        19、胰腺全切除。

        20、一侧肾切除,另一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21、双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或双上肢在肘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22、双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双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23、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或二肢功能完全丧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4、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80%以上。

        四级残疾

        1、 三肢瘫或四肢瘫(二肢肌力3级)。

        2、截瘫、偏瘫(肌力3级)。

        3、中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4、重度外伤性癫痫。

        5、面部瘢痕6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6、双眼盲目3级。

        7、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级,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视野≤24%(或半径≤15°)。

        8、 双眼视野≤16%(或半径≤10°)。

        9、双耳听力损失≥91dbhl。

        10、 一侧上颌骨缺损1/2以上。

        11、下颌骨缺损达6厘米以上。

        12、 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不能张口。

        13、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14、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15、一侧全肺切除。

        16、 一侧胸廓成形术(切除6根肋骨以上)。

        17、 双侧肺叶切除。

        18、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

        19、小肠切除3/4,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20、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21、 肝脏切除23以上。

        22、 胰腺次全切除,胰岛素依赖。

        23、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24、膀胱全切除。

        25、双侧肾上腺缺失。

        26、阴茎和双侧睾丸全部缺失。

        27、未成年人双侧睾丸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28、幼女双侧卵巢缺失或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29、幼女会阴、阴道严重损伤致瘢痕挛缩、畸形,手术难以修复。

        30、双手十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31、 双手掌缺失90%以上。

        32、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70%以上。

        五级残疾

        1、中度智力障碍。

        2、单肢瘫(肌力1级)。

        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4、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5、 双侧面神经完全麻痹。

        6、重度尿崩症。

        7、面部瘢痕4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8、面部中度毁容。

        9、 双眼低视力2级。

        10、 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级,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

        11、双眼视野≤32%(或半径≤20°)。

        12、双耳听力损失≥81 dbhl。

        13、两肺叶切除术。

        14、肺叶切除后并胸廓畸形,伴呼吸困难ⅱ级。

        15、呼吸困难ⅲ级。

        16、 肺功能中度损伤。

        17、 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8、食管狭窄,仅能进流食。

        19、 全胃切除。

        20、小肠切除2/3(包括回盲部)。

        21、重度肛门失禁。

        22、 中度肝功能损害。

        23、 一侧肾切除,另一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24、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能基本正常。

        25、重度排尿障碍。

        26、永久性膀胱造瘘。

        27、神经源性膀胱残余尿≥50毫升。

        28、阴径大部分缺失或严重畸形。

        29、双侧睾丸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30、 双侧卵巢切除。

        31、外阴、阴道损伤致瘢痕挛缩、阴道闭锁。

        32、 环椎骨折脱位或枢椎齿突骨折,遗留脊髓压迫症状和体征。

        33、双手十指缺失90%以上。

        34、 双手掌缺失70%以上。

        35、 一上肢在肘关节以上缺失。

        36、 一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

        37、双足在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3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60%以上。

        六级残疾

        1、中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2、四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2级)。

        4、不完全性失语。

        5、中度外伤性癫痫。

        6、脑脊液漏不能修补。

        7、双侧前庭功能完全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行走。

        8、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9、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影响容貌。

        10、一眼低视力2级,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

        11、一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上睑下垂部分遮盖瞳孔。

        12、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13、双耳听力损失≥71 dbhl。

        14、上、下颌骨部分缺损致牙齿缺失12枚以上。

        15、甲状腺功能中度损害。

        16、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害。

        17、肺叶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

        18、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19、心律失常安装起搏器后。

        20、食道狭窄,仅能进半流食。

        21、肝切除1/2以上。

        22、胰切除1/2以上。

        23、未成年人或青年脾切除。

        24、腹壁组织缺损大于腹壁的1/4。

        25、尿道瘘不能修复。

        26、睾丸损伤后萎缩,血睾酮低于正常值。

        27、脊柱骨折畸形愈合,遗有颈部或胸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8、双手十指缺失70%以上或功能丧失80%以上。

        29、双手掌缺失50%以上。

        30、一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

        31、一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

        32、肩、肘、腕关节中二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33、髋、膝、踝关节中二个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4、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50%以上。

        七级残疾

        1、轻度智力障碍。

        2、三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3级)。

        4、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7、中度尿崩症。

        8、面部瘢痕形成30cm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9、面部轻度毁容。

        10、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

        11、外鼻部缺损2/3以上或严重畸形。

        12、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摘除适应征。

        13、双眼低视力1级。

        14、双眼视野≤48%(或半径≤30°)。

        15、双侧耳廓缺失或极重度畸形。

        16、双耳损伤,一耳听力损失≥71dbhl,另一耳听力损失≥56dbhl。

        17、舌体缺失1/2以上。

        1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

        19、器质性失音。

        20、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

        21、一肺叶切除。

        22、肺功能轻度损伤。

        23、食管重建术后并返流食管炎。

        24、肝切除1/3以上。

        25、轻度肝功能损害。

        26、胰切除1/3以上。

        27、小肠(包括回盲部)切除1/2以上。

        28、结肠大部分切除。

        29、肾功能 不全代偿期。

        30、一侧肾切除。

        31、肾损伤性高血压。

        32、输尿管损伤行代替术或改道术。

        33、膀胱大部分切除术。

        34、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35、子宫全切除或次全切除。

        36、阴道瘢痕狭窄(不能通过两横指)。

        37、骨盆环骨折畸形愈合,遗有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8cm以上。

        38、双手十指缺失50%以上或功能丧失60%以上。

        39、双手掌缺失30%以上。

        40、肩、肘腕关节中之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41、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40°或旋转>40°。

        42、下肢骨折,遗有8cm以上短缩畸形。

        43、髋 、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44、双足十趾缺失75%以上或十趾功能完全丧失。

        45、一足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46、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0以上。

        八级残疾

        1、轻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明显受限。

        2、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

        3、动眼神经完全性麻痹。

        4、双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

        5、面部瘢痕20cm 2 以上,影响容貌。

        6、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

        7、鼻尖及一侧鼻翼缺失或畸形,影响容貌。

        8、一眼盲目4级,或视野半径≤5°。

        9、双眼睑下垂遮盖全部瞳孔。

        10、双眼视野≤64%(或半径≤40°)。

        11、双眼偏盲。

        12、双侧耳廓缺失或重度畸形70%以上。

        13、一耳听力损失≥91dbhl,或双耳听力损失≥56dbhl。

        14、双侧颞下颌关节损伤,张口困难ⅱ度。

        15、牙齿脱落14枚以上。

        16、甲状腺功能轻度损害。

        17、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18、肺段切除。

        19、心功能ⅱ级。

        20、器质性心律失常。

        21、血管代用品重建血管。

        22、食管重建术。

        23、胃大部分切除。

        24、小肠切除1/3以上,保留回盲部。

        25、胆道损伤,胆肠吻合。

        26、胰切除1/3以下。

        27、脾摘除(成年人)。

        28、结肠切除1/2以上。

        29、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瘘。

        30、尿道狭窄需定期扩张。

        31、一侧肾上腺缺失。

        32、双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33、阴径头完全缺失。

        34、女性双侧乳房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35、双侧输卵管缺损不能修复。

        36、脊柱两个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均大于12者。

        37、脊柱骨折、脱位经手术治疗,遗有功能障碍。

        381、骨盆环、髋臼骨折畸形愈合导致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6cm以上。

        39、双手十指缺失25%以上或功能丧失40%以上。

        40、双手掌缺失20%以上。

        41、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42、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骨折,成角>30°或旋转>30°。

        43、一下肢骨折,遗有6cm以上短缩畸形。

        44、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45、一长骨骨折后骨折不愈合。

        46、一长骨骨折后并发慢性骨髓炎不愈。

        47、股骨头缺血坏死。

        48、四肢大关节中一关节行人工关节置换术,遗留功能障碍。

        49、双足十趾缺失50%以上或功能丧失75%以上。

        50、双侧足弓结构破坏。

        51、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0%以上。

        九级残疾

        1、单肢瘫(肌力4级)。

        2、颅盖骨缺损25cm2以上。

        3、轻度外伤性癫痫。

        4、脑组织疻发切除术。

        5、颅内异物经手术治疗。

        6、滑车神经、三叉神经、外展神经麻痹。

        7、轻度尿崩症。

        8、瘢痕性秃以达头皮面积50%以上。

        29、面部瘢痕15cm2以上,影响容貌。

        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影响容貌。

        11、双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12、一侧鼻翼缺失或严重畸形。

        13、上唇或下唇缺损1/3以上,或上、下唇缺损累计超过上唇的1/2以上。

        14、一眼低视力2级。

        15、一侧眼睑下垂遮盖全部瞳孔。

        16、双眼睑部分遮盖瞳孔或畸形,影响容貌或功能。

        17、复视伴一眼位偏斜20以上,或眼球内陷5mm以上。

        18、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高眼压。

        19、一耳缺失或畸形8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畸形40%以上。

        20、一耳听力损失≥71dbhl,或双耳听力损失≥41dbhl。

        21、牙齿脱落7枚以上。

        22、舌体缺失13以上。

        23、器质性声音嘶哑。

        24、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25、支气管成形术。

        26、5根以上肋骨骨折。

        27、呼吸困难ⅱ级。

        28、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29、心脏异物经手术治疗。

        30、食道部分切除术后不影响进食。

        31、胃部分切除。

        32、肝切除13以上。

        33、胆道修补术。

        34、胆囊切除。

        35、胰修补术。

        36、脾脏部分切除。

        37、小肠切除小于13。

        38、腹壁缺损10cm2以上。

        39、轻度肛门失禁。

        40、一侧肾部分切除。

        41、输尿管修补术。

        42、膀胱部分切除。

        43、尿道修补术。

        44、一侧睾丸切除。

        45、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46、一侧输卵管切除,或一侧卵巢切除。

        47、阴道成形术。

        48、脊柱骨折、脱位经手术治疗。

        49、颈椎骨折、脱位,遗有颈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3.5mm、角度位移>11°。

        50、腰椎骨折、脱位,遗有腰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3mm、角度位移>10°,或第五腰椎与骶椎发生水平位移>4mm、角度位移>12°。

        51、椎体压缩性骨折,前缘高度压缩23以上。

        52、骨盆环、髋臼骨折,遗有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4cm以上。

        53、骨盆骨折、脱位,遗有耻骨联合分离合并骶髂关节脱位。

        54、双手指缺失10%或功能丧失20%以上。

        55、双手掌缺失10%以上。

        56、上肢骨折,遗有6cm以上短缩畸形。

        57、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58、前臂旋转功能丧失75%以上。

        59、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20°或旋转>20°。

        60、下肢骨折,遗有4cm以上短缩畸形。

        61、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断裂,遗有膝关节不稳。

        62、髋、膝、踝关节中之一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63、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

        64、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后。

        65、双足十趾缺失25%或功能丧失50%以上。

        66、一侧足弓结构破坏。

        67、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在我国,因道路交通事故给人体造成的伤残等级一共是划分成了十个级别,伤残分级的这件事情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来完成。而且,伤残程度如果是十级的话情况还相对比较轻了一些,伤残程度的分级除了会影响到员工的身体状况之外,也会影响到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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