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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霸占私人财产是什么罪

        发布时间:2023-04-28 10:44:42来源:襄樊刑事案件律师排名(https://www.00086.net/xfxsajlspm)

        一、进行霸占私人财产是什么罪

        霸占他人财产是侵犯财产罪中的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占罪告诉处理的程序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三款规定,对于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即国家司法机关对侵占罪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被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能开始追究侵占罪行为人的刑事诉讼活动。因此,对侵占罪的告诉问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告诉的主体

        一般情况下,侵占罪的告诉人应是被害人。但是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2、告诉的对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中任何一司法机关告诉的,都应视为已经告诉。

        3、侵占罪的诉讼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侵占案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而不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因此,侵占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按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

        自己的财产被别人霸占,一定要在自己权益受损害的时候,进行起诉处理。每个案件都是会有具体的诉讼时效,在规定的诉讼时效随时都可以进行起诉,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会默认自动丧失胜诉权,不过人民法院依然会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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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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