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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8 10:44:48来源:襄樊出名律师(https://www.00086.net/xfcmls)
同一房屋向两个债权人抵押,要按顺序进行清偿吗?
[情景案例)
为创办公司,史某以自家房屋抵押,向顾某借款 50 万元用于出资,的定1年后偿还,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1 周后,由于公司经营急需资金,史某又向侯某借款 30 万元,也用自家房屋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上述借款到期后,因公司经营不善,火某无力偿还。之后,顾某与侯某行使抵押权,将抵押房屋拍卖并获得价款 70 万元。请问:对于处置抵押房屋所得价款,清偿顺序如何确定?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一公介感家展不对端定济偿:(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来记的偿2)网权会参注,接额记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3)种校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
人家争,专装以自家房屋先后抵押给顾某与侯装,约办瑞了展释登记。对于越押这家弃善希教方元,应当先清偿抵押权登记在前的顾基50万元,再德还那权昏学在若我装万元。某对于未实现的 10 万元债权、可另行更通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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