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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仓律师李玉龙一桩官司伤亲情,人民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10-24 14:50:14来源:许昌民事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xcmsjfls)

        太仓律师李玉龙一桩官司伤亲情,人民调解促和谐

        案情简介

        老黄夫妇育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因家庭琐事,家人之间时常发生纠葛纷争,并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逐渐激化。对于老黄夫妇的赡养问题,子女之间相互“踢皮球”,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都说“养儿防老”,老黄夫妇没想到自己育有四个子女,到头来竟然无人愿意给自己养老。两位老人的晚年安养问题,虽经村干部多次协调,但均无结果。老黄夫妇为使自己的晚年生活有保障,迫于无奈于 2015 年上半年诉于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法院受理后进行审议并判决黄家兄弟俩各自按当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的35%支付赡养费黄家姐妹俩各自按当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的15%支付赡养费。

        法院判决后,各方勉强依约支付赡养费。但好景不长,两年后,因大儿子家的家庭矛盾扩大,夫妻感情破裂,大儿子终止支付父母的赡养费。老黄夫妇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落实晚年生活保障,多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无果对大儿子连续两次实施司法拘留。为此,老黄夫妇与大儿子之间怨恨加深,亲情疏远,互不来往。老人为落实自己的诉求,从而走上信访之路,并再三请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介入调解。

        调解过程及结果

        镇驻村干部了解相关情况后,与派出所驻村民警、村辅警等沟通,商定由老杨调解中心牵头,成立联合调解组展开工作。在开始正式调解前,调解组多次老访邻里,开展调查,了解到虽然法院的判决让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一定维护龙也导致本就不睦的家庭关系愈加恶化,尤其是在大儿子被两次司法拘留后,家露关系更是降到了冰点。在分析案情、找准难点后,调解组成员分工协作;一方原,由村里的老书记(调解志愿者)去做老黄夫妇的工作;另一方面,由村干部村警、调解员去做大儿子一家的工作。调解组决定先用亲情感召法缓和这一家人之间的关系,使得双方愿意坐到一起,面对面进行调解。

        在调解组三次上门,多方协作,反复做思想工作下,当事人基本同意面对面进行调解。调解组趁热打铁,及时谋划方案,召集各方当事人到村委办公室乡与调解。由于大儿子与父母隔阂较深,拒绝前往,最后由其儿子,即老人的大孙代表其出席调解会,其他兄弟姐妹也都如约参加。会上,调解员首先就相关法津条款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使当事人认识到赡养老人是一种法定责任,然后又用孝理规劝各方要善待老人,莫要等“子欲养而亲不待”才追悔莫及。从嗷嗷待哺到蹒跚学步,从上学读书到工作成家,父母辛辛苦苦养育子女,到老了却无人尽孝,这着实令人痛心疾首。调解员这番人情入理的话,让在场的各位子女都有所触动。在村干部与有关亲属反复做工作后,在亲情的感召下,老人的大孙子站了出来,表示愿意承担爷爷奶奶的赡养责任,对于父亲与爷爷奶奶之间的纠葛在适当的时候也愿意出面调和。

        有了老人的大孙子做表率,各子女也明确表态,会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让父母安享晚年。各方当事人都做出让步,并达成调解共识:(1)父母赡养费按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履行。长子、幼子每人每年按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的35%支付赡养费,即每人每年承担14000元;长女、幼女每人每年按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的15%支付赡养费,即每人每年承担6000元。赡养费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为每年6月30日前支付,第二期为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2)父母亲医药费用,按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凭发票平均分摊。(3)现有父母亲居住平房两间,待父母亲百年后,也按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方案分配。(4)父母亲生病住院卧床不起,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需要护理时,子女四人无条件轮流护理照料。

        一起久拖不决的赡养纠纷,在各部门的共同协调下,在调解组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就地得到化解,使当事人从积怨数载的阴影中解脱了出来。真是,一桩官司伤亲情,人民调解促和谐。

        案例点评

        在现代法治社会,诉权是公民为了保障其权利不受侵害而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属于公民普遍享有的基本宪法权利,具有救济权利、制约权力、表达个人利益诉求的重要价值。作为弱势群体的老年人,当他们面临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时有的人会主动走向法庭,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有的人或碍于面子,或因无法行走,或丧失表达功能,而选择忍气吞声。因此,仅靠法律制度是无法及时快捷、有效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像本案中,老黄夫妇的赡养案经法院判决后,仍有子女拒不执行,老人最后被迫走上信访之路。这种对父母不赡养、不负责的行为是极不可取的,它不仅破坏了家庭和睦,更影响了社会稳定。

        在农村,除部分老人的子女“混得好”,大部分老人的子女都与他们的父辈一样,世代为农,家庭收入仅能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在赡养问题上,双方必然会存在一定的矛盾分歧。调解员在调解因经济困难引发的赡养纠纷时、一定要向子女阐明支付赡养费的必要性。赡养费一般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被赠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综合确定的,数额不会很大,只要努力总有办法解决。不要因为一点钱,就置父母、亲情于不顾,父母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在可能的情况下,要尽力帮助纠纷家庭寻找脱贫之路,扭转其经济状况,从根本上保证老人赡养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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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许昌民事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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