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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的民事案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2-16 18:05:50来源:许昌民事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xcmsjfls)

        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的民事案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对下列案件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这里的“情况紧急”主要包括: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不立即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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