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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担保物权是否诉讼时效中断?

        发布时间:2024-11-21 15:01:17来源:许昌民事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xcmsjfls)

        实现担保物权是否诉讼时效中断?

        一、实现担保物权是否诉讼时效中断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也就是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给债权人,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优先得到该财产。

        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在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里有规定:

        因为一般来说,就是在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以后,担保债务人履行责任的人是可以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这个时候应当予以支持,因为一般主债权诉讼时效是两年。接受抵押物的债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期间行使抵押权,要是没有在这期间行使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另外,若是满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下,就会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现在的民法总则已经将诉讼的时效延长为三年。但有特殊规定的前提下,还是要按特别规定处理。

        如果权利人没有在诉讼时效间行使权利,那么等诉讼时效一过,权利人就不再享有胜诉权。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比债务履行期限的早或则是等于债务履行期限,也会被视为没有约定,那么保证期间就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那天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时间。

        若是保证合同中有约定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那天起两年。

        若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的诉讼时效一旦到了时间,抵押权也将归于非强制力保护的范畴,那么其也丧失了依旧法可以享受的“缓期两年”的特权。

        担保物权除具有物权一切法律特征外,主要是:

        ①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担保物权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②担保物权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即担保物的所有人是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来说都是他人的所有物,因此是他物权。

        ③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就要保障债权人对担保物的一定物权,从而具有物权的效力。债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包括所有人)的干涉,并享有追及权,担保物落在他人手中,债权人可以追随主张其权利。同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实行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取得优先受偿的权利,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综上所述,实现担保物权一般不会诉讼时效中断,物权明确了抵押权的行驶期间,这样才能计算保证合同的有效期限,而相关规定也说明了保证期间的主债务的有效期限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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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许昌民事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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