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西安刑事案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辩护 刑事常识 刑事拘留 刑事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西安刑事案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迷信观念闹纠纷 志愿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把欠钱的人打了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2-03-17 16:08:45来源:西安刑事案律师(https://www.00086.net/xaxsals)

      网友:把欠钱的人打了违法吗?

      律师:把欠钱的人打了违法,打人至轻微伤只够得上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要构成轻伤以上才能定故意伤害罪,受刑法追究。

      讨债易犯的四大违法行为:

      1、非法拘禁型讨债

      《刑法》第238条明确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故意伤害型讨债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侵占民宅型讨债

      我国《宪法》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偷财抵账型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盗窃罪起刑线提高,数额标准为: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若是他人欠债未还,债权人在追讨债务的过程之中,不得实施打架行为,任何通过打架斗殴的方式来要求对方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若是在打架行为之中,已经致使应该还钱的一方受到轻伤以上的损害,会被按照故意伤害罪来量刑。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西安刑事案律师

      文章来源:西安刑事案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axsals/index.php?id=28165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axsals/index.php?id=28165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缓刑结束后发现之前还有漏罪会按照数罪并罚来处理吗?
    • 假释期限满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西安刑事案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西安刑事案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