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治理
发布时间:2021-07-30 16:16:49来源:西安公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xagsls)
网友:请问分公司可以投标吗?
律师: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只有法人或其他组织才具有投标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其他组织包括“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由于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但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根据招投标法开展招标投标工作的项目,对于公开招标,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只要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有权利参与投标。但是对于邀请招标,如果邀请的是总公司,即使分公司有总公司的授权,也不能参与投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5、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6、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7、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8、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agsls/index.php?id=29866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