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温州交通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肇事纠纷 酒驾醉驾 车辆纠纷 交通理赔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温州交通律师
      • 律师信息

      • 温州交通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酒驾第二天找人来得及吗
      • 请问醉酒驾车拘役多长时间?
      • 请问车祸顶包的相关规定?
      • 请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应修改吗?
      • 请问赡养费定义是什么?
      • 请问毒驾该如何处理?
      • 请问毒驾入刑未立法就可以免受处罚吗?
      • 请问毒驾撞死人如何判刑?
      • 请问毒驾如何处理?
      • 请问车祸致人重伤要怎样处理?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肇事纠纷

        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1-08-13 15:34:57来源:温州交通律师(https://www.00086.net/wzjtls)

        网友: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律师:

        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没有逃逸,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温州交通律师

        文章来源:温州交通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zjtls/index.php?id=29305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zjtls/index.php?id=29305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交通事故起诉流程难不难?
      •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温州交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温州交通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