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温州交通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肇事纠纷 酒驾醉驾 车辆纠纷 交通理赔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温州交通律师
      • 律师信息

      • 温州交通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酒驾第二天找人来得及吗
      • 请问醉酒驾车拘役多长时间?
      • 请问车祸顶包的相关规定?
      • 请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应修改吗?
      • 请问赡养费定义是什么?
      • 请问毒驾该如何处理?
      • 请问毒驾入刑未立法就可以免受处罚吗?
      • 请问毒驾撞死人如何判刑?
      • 请问毒驾如何处理?
      • 请问车祸致人重伤要怎样处理?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肇事纠纷

        交通事故起诉期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12-21 16:34:22来源:温州交通律师(https://www.00086.net/wzjtls)

        一、交通事故起诉期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起诉期规定是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九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双方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天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十天。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过了起诉期该如何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但是超过诉讼时效后我们仍有权向法院起诉,只不过是丧失了胜诉权,意思就是法院不会判决你胜诉。

        关于赔偿也不是对方说赔多少就给多少的,交通事故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明细的,赔偿金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后期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那么需要考虑到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首先是责任方面的划分认定问题,其次就是具体的民事方面的赔偿金额确定问题。当然了,对于这方面如果有争议的话,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只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方面的规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温州交通律师

        文章来源:温州交通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zjtls/index.php?id=27266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zjtls/index.php?id=27266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参照交通事故赔偿规定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 交通事故报案私了可以的有哪些情况?: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温州交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温州交通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