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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购房政策:哪些人可以优先选房?

      发布时间:2022-02-24 14:58:25来源:温州房产遗嘱律师(https://www.00086.net/wzfcyzls)

      网友:成都购房政策:哪些人可以优先选房?

      律师:房子始终都是人们比较关心的话题,2018年3月末一定是需要买房和卖房人特别关注的日子,就在今年的全国两会结束后不久,成都市等15省城相序出台了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新策政。来严厉的打击“炒房”、遏制投机性购房的行为。成都购房政策的实施不仅可以加强对商品房销售的管理,也能够为真正需要的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让房地产市场能够更加平稳健康的发展。那么,握法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下成都最新更新的房地产购房政策内容。

      在2017年11月16日成都市发布了关于全市开盘销售商品房采用摇号排序选房的方式。就在2018年3月31日成都房管局公布了《成都市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以下内容统称《补充通知》)的规定,来保障购房者能够在公正、公开、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中购房。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公证摇号排序的方式进行公开销售。

      一、刚需家庭摇号条件

      成都最新房地产政策《补充通知》中最主要是推出了刚需家庭享受优先排序摇号购房政策,从而来支持刚需家庭自住选房的需求。对于怎样的条件下才属于刚需家庭的范围,是需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

      1、需要居民家庭中的个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却未婚或者离异(购房登记时离婚需已满3年)、丧偶等单身情况下。

      2、购房人员在登记时,需满足在成都市以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并且在2016年10月1日后无住房转让的记录。

      3、所购买的住房在成都市限购区域内的,购房人员在登记时需要是符合成都市相关住房限购政策

      的;就算是购买的住房是在非限购区域内的,购房人在登记时也需要满足户籍是成都市居民。

      二、刚需家庭登记需求

      《补充通知》中规定刚需家庭在购房登记的时候,不仅需要登记购房人信息还需填写房屋共有人(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信息。刚需登记购房人在通过公证摇号选房后,所登记的其他房屋共有人成员不再享有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购房的权利。握法小编在成都市城乡房管局网站中(http://www.cdfgj.gov.cn/News/ShowInfo.aspx?ArticleGuid=0a2f10de-5fd7-4ad3-8d3a-e4076230e1d8)为大家找到购房人在登记时需填写的表格样式,如图:

      三、公证摇号购房顺序

      购房人在摇号时也是需要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的先后顺序,依序来购房的。如果在摇号后放弃选房的,在相关机构的监督下,后续人员会根据公证摇号产生的依序替补选房,并且房价是不能高过原开盘销售时所公示的价格的。

      四、成都市限购区域与非限购区域内的限购政策条件

      1、限购区域需具备的条件:

      (1)拥有限购区域内直管区户籍。

      (2)在限购区域内有稳定的职业并且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

      (3)在2016年10月1日以后在成都限购区域内无购买过新住房以及2017年3月23日后无购买过二手房

      2、非限购区域具备条件:

      只需拥有成都市户籍就可以在非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或者二手房。

      成都限购房时需注意:

      1、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的户籍或者社保是不可以交叉购房的,只有购买对应的该区住房或者这两区以外区域的房子,而且要两区无购房记录。

      2、社保连续缴纳2年是必须单位来交的,在社保单位打印的社保缴费记录单必须是无补缴的字样。

      3、如在缴纳社保期间换了工作,是个人在缴纳,个人所缴纳期限不能高于6个月,并且在2年社保前后必须是单位的缴费记录。

      2018年多地的房地产调控主要还是按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为础,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必不能少,只有在各种不同购房政策的打压下,才能最终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来坚持“房是拿来住的,而不是拿来炒的”政策原则。从而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预期以及租赁关系。减少购房人的非理性行为,防止价格的大起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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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房产遗嘱律师

      文章来源:温州房产遗嘱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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