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民事诉讼
发布时间:2024-01-19 11:28:29来源:济南刑事律师_济南知名民事律师_济南刑事案律师(https://www.00086.net/www926310com)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审查行为保全申请时,人民法院会考量哪些因素?
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审查行为保全申请,应当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1)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包括请求保护的知识产权效力是否稳定;
(2)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造成案件裁决难以执行等损害;
(3) 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
(4)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其他应当考量的因素。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济南刑事律师_济南知名民事律师_济南刑事案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ww926310com/index.php?id=43677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