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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是否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管辖权?

        发布时间:2022-04-21 15:47:29来源:乌鲁木齐职务侵占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zwqzls)

        网友:公安机关是否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管辖权?

        律师:一、公安机关不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管辖权吗?

        公安机关不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管辖权,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侵占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他人遗失的财产和他人埋藏的财产,而侵占罪是属于告知才处理的案件,非法侵占罪不属于公安局管辖。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怎么构成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三、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是多少

        立案标准为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

        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占属于自己的财产,否则一旦构成非法侵占罪,受害人在向法院起诉之后,侵占主体不仅需要停止侵占行为,同时会被判处支付罚金。对于侵占财产数额较大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结束后,会宣布最低最低执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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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职务侵占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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