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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后不能立案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3-04 19:37:27来源:乌鲁木齐职务侵占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zwqzls)

        一、民事诉讼律师收费后不能立案怎么办?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后不能立案可以和律师协商,要求退还律师费用。在此状况之下意味着律师没有提供服务。《民诉法解释》第二百零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民事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名词解释】

        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

        2、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就不能起诉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

        3、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的请求内容其内涵外延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清楚、明白、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即必须向法院说明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及其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指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级别、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属该院管辖。

        律师收费是针对一些民事案件或者是刑事类型的案件,必须是律师完成了相关的工作方面的义务才能够进行的,比如说在民事诉讼过程当中的话,根本就没有立案,那么相应的一些帮助也没有实际进行,因此是不需要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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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职务侵占律师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职务侵占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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