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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发布时间:2022-03-11 14:18:00来源:乌鲁木齐债务承担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zwcdls)

        网友: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律师: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立案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确认什么等应清楚、明白,不能模棱两可。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立案受理操作流程:

        法院接受当事人递交诉状后,应在诉状清单上署名;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立案后,符合当即进行排期的,可同时确定开庭日期、时间、法庭和案件承办法官。 无论当场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民、商、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予以答复、决定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在当代社会民间借贷关系非常的常见,这种民间借贷关系是可以双方当事人私底下进行解决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不承认存在着民间借贷事实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如果没有欠条的话也可以进行立案受理。要符合《民法》当中的立案条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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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债务承担律师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债务承担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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