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乌鲁木齐遗产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遗产继承 婚姻财产 离婚财产 财产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乌鲁木齐遗产律师
      • 律师信息

      • 乌鲁木齐遗产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继艾 (母)的遗产,我能继承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民事案件再审期间,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财产保全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保全措施?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对方有过错,离婚时我能多分财产吗?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遗产继承

        请问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公证在哪里办?

        发布时间:2022-03-07 11:23:35来源:乌鲁木齐遗产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ycls)

               网友:请问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公证在哪里办?

               律师:一、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公证在哪里办?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公证在立遗嘱人当地的公证机构来进行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二、 遗嘱方式

        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正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继承的相关规定非常严格,比如说口头遗嘱的成立的话,必须要具备相关的形式,而且由于口头遗嘱容易发生一些争议,所以后续进行一个相关的公证的话,是非常有效率的,这样的话也避免一些纠纷。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乌鲁木齐遗产律师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遗产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lmqycls/index.php?id=10842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lmqycls/index.php?id=10842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到公证处收放弃继承权签名费需要多少?
      • 职工养老保险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乌鲁木齐遗产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乌鲁木齐遗产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