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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4:42:22来源:乌鲁木齐刑事诉讼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xsssls)
案情简介
周老太辛辛苦苦养育了四个儿子、两个女儿。到了晚年,周老太虽尚有生活自理能力,但终究年高体弱,看病就医的情况常有发生,日常开销较大,生活变得较为困难。早年因家庭土地分割问题,兄弟之间发生了纠纷,进而造成当前对老母亲的赡养问题互相推诿、互不关心的状况。因为生活困难,周老太曾多次求助儿女,希望他们能帮助解决,但都没有结果。周老太只得把情况诉于村“两委”、村调委会,期待他们能出面协调,解决她的赡养问题。面对周老太的合理诉求,村干部、村调委会自然义不容辞,多次上门劝导、协调,但周家兄弟姐妹各执已见,相互推脱,特别是四个儿子因为之前土地分割的矛盾,对调解工作极不配合。调解由此陷人困境。为了使周老太能安度晚年,村调委会将周老太的养纠纷案件移送枫桥镇联合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及结果
2020年3月某日,枫桥镇联合调解中心受理此案后,及时与村“两委”村调委会、村辅警对接沟通,分析案情,制订调解方案,落实调解措施。为了顺利达到调解目的,枫桥镇联合调解中心还对本纠纷涉及的土地分割问题做另案调解。因为土地所有权属村集体所有,土地问题便交由村“两委”落实,让兄弟分割使用。至于老母亲周老太的赡养照顾问题,则由枫桥镇联合调解中心协调处理。
为调解好这起纠纷,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分步实施家人定责、单线联系,各个击破后及时汇总,尤其是对重点人员(四个儿子)器实主攻。调解员和村干部约兄弟四人到村调解室进行谈话。调解员有意无意地和他们拉起了家常,原先有抵触情绪的兄弟四人态度开始缓和。调解员适时转入正题,语重心长地说道:“你们有没有想过,自己也有子女了,现在不尽心孝敬父母,自己的孩子看到后有样学样,今后也会这么对待你们。不管什么原因,对老人不管不顾,不进行赡养,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过去的。所以要对父母多点关心和理解,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此外,调解员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及第十九条进行释法说理。面对调解员的耐心劝导,兄弟四人虽然态度上有所转变,但还是强调各自在分家时所遭受的不公,坚持谁得好处谁就应给母亲养老送终,至少要多分担些。调解员看到兄弟四人口风有所松动,又了解到兄弟四人平时和镇上开店的陈老板关系都比较好就主动联系陈老板,说明情况并邀请他参与调解工作。
在调解员及调解志愿者陈老板反复开解下,在孝道伦理、社会公德的感召下六兄妹终于达成敬老共识:老母亲由四兄弟从大到小按月轮流照顾,直至老母亲寿终:赡养费在每人每年600元的基础上增至每人每年1000元,大米每月30由兄弟四人平均分担;若母亲生病住院则由兄弟姐妹六人轮流陪护,医药费用由四兄弟平均分摊;母亲寿终丧葬费用由四兄弟平均分摊。在调解员们的共同努力下,六兄妹自愿签订协议,老母亲周老太的赡养问题终于得到了落实,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居的愿望。
案例点评
农村老年人受经济条件限制在晚年生活上会面临许多困境。在经济来源上,大部分农村老年人主要依靠的是务农收入或微薄的养老金。虽然农村物价水平较低,上述收入可以支撑老年人日常生活花销,但是因年龄增长产生的病痛,使老年人在医疗上支出增加。高昂的医疗费用往往成为他们生活中不能承受之重。如今,中国正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赡养纠纷已成为农村家庭纠纷的重要内容之一.家庭纠纷本身的特征加上农村老年人根深蒂固的“厌讼”情绪,使农村老年人在矛盾产生初期,往往选择隐忍不发,只有在矛盾累积到难以解决时,才会向外界寻求帮助。老年人在遇到子女拒绝赡养的情况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要敢于发声,寻求帮助,通过依法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本案例的成功调处,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宗旨。调解员采取合情合理的手段借助社会力量,依法依规进行调解,不厌其烦,唤回良知,感召亲情,这也体现了人民调解员的敬业精神。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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