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乌鲁木齐刑事诉讼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辩护 刑事常识 刑事拘留 刑事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乌鲁木齐刑事诉讼律师
      • 律师信息

      • 乌鲁木齐刑事诉讼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迷信观念闹纠纷 志愿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无论是间接还是故意致人死亡,结果是否不同?

        发布时间:2021-08-19 11:04:04来源:乌鲁木齐刑事诉讼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xsssls)

        网友:无论是间接还是故意致人死亡,结果是否不同?

        律师: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死的区别:

        1、结果不一样

        故意杀人罪有杀人的故意,其目的在于置对方死亡;故意伤害目的只是对方造成伤害。

        2、动机不一样

        双方存在深仇大恨还是存在小摩擦,后者往往不存在杀人动机。

        3、打击部位不一样

        故意杀人主要针对人体的要害部位,故意伤害则不会主动针对人体的要害部位。

        判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细致的问题。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考虑行为人的认识水平、行为能力,也要考虑作案时的客观环境,作案的全过程。

        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之一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乌鲁木齐刑事诉讼律师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lmqxsssls/index.php?id=29258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lmqxsssls/index.php?id=29258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可以起诉重婚罪的情形?
      • 如何认定抢劫罪?: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乌鲁木齐刑事诉讼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乌鲁木齐刑事诉讼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