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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新罪数罪并罚吗

        发布时间:2023-04-20 09:32:24来源:乌鲁木齐刑事律师事务所(https://www.00086.net/wlmqxslssws)

        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新罪数罪并罚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新罪数罪并罚吗?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新罪的话一般都是数罪并罚的,而且司法机关会撤销假释决定。

        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二、数罪并罚的特征是什么?

        第一,必须是一行为人犯有数罪。数罪并罚的前提是一人犯有数罪。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则不能为了对其加重处罚而适用数罪并罚。此处的数罪,是指实质上的数罪或独立的数罪。

        第二,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的时间界限之内。根据《刑法》的规定,并非任何时候的实质数罪都需并罚,而是限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数罪适用数罪并罚,即: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2)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

        第三,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范围与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

        本身数罪并罚就是因为当事人犯有数个罪名,最起码是两个以上罪名,而在假释考验期内,罪犯原来的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所以,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新罪,实行数罪并罚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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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刑事律师事务所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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