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乌鲁木齐刑事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无罪辩护 刑辩指南 刑事犯罪 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乌鲁木齐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乌鲁木齐刑事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没有组织妇女卖淫,只是提供场所的,是否构成犯罪?
      • 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实施性侵行为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 请问涉黄场所会计拘留几天?
      • 请问涉黄可以不拘留吗?
      • 请问套路贷不是主犯怎么判?
      • 如果想要保外就医申请书要怎样写?
      • 请问违反《动物防疫法》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 请问校园暴力构成什么罪?
      • 请问校园暴力的法律惩罚有哪些?
      • 请问校园暴力学校推卸责任怎么办?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辩指南

        根据法律规定假释是谁申请?

        发布时间:2023-04-28 11:03:41来源:乌鲁木齐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xslss)

        根据法律规定假释是谁申请?

        一、根据法律规定假释是谁申请?

        1、根据法律规定假释是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二、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为了的需要,对某些具有外国国籍或不属于大陆籍的罪犯而适用假释;

        (7)其他特殊情况。

        三、假释的考验期限是多长?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在我们国家符合假设的条件的。可以提出假释。假释申请一般情况下是由犯罪分子本人提出来的,但是最终的话是需要由接受教育改造的监狱或者是其他的机构来提出假释建议书。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乌鲁木齐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lmqxslss/index.php?id=28158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lmqxslss/index.php?id=28158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不适用缓刑和假释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 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赔偿规定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乌鲁木齐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乌鲁木齐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