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乌鲁木齐刑事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无罪辩护 刑辩指南 刑事犯罪 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乌鲁木齐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乌鲁木齐刑事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没有组织妇女卖淫,只是提供场所的,是否构成犯罪?
      • 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实施性侵行为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 请问涉黄场所会计拘留几天?
      • 请问涉黄可以不拘留吗?
      • 请问套路贷不是主犯怎么判?
      • 如果想要保外就医申请书要怎样写?
      • 请问违反《动物防疫法》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 请问校园暴力构成什么罪?
      • 请问校园暴力的法律惩罚有哪些?
      • 请问校园暴力学校推卸责任怎么办?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辩指南

        厦门刑事辩护律师假释刑期过半看守所的算吗?

        发布时间:2023-04-30 10:57:13来源:乌鲁木齐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xslss)

          厦门刑事辩护律师假释刑期过半看守所的算吗?

        一、假释刑期过半看守所的算吗?

        假释算看守所关押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罪犯申请假释条件是什么?

        (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容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3)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三、提请假释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7)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刑事案件中,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也已经受到了限制,实际上跟服刑起到的作用都是一样的,所以,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当然可以折抵刑期。对罪犯提出假释建议的时候,也得看罪犯是否符合假释的实质条件。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乌鲁木齐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lmqxslss/index.php?id=28157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lmqxslss/index.php?id=28157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对罪犯的假释由哪个部门决定
      •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不得假释的情形包括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乌鲁木齐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乌鲁木齐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