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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3 15:49:11来源:乌鲁木齐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xslss)
一、举报学校遭劝退是怎样规定的?
学生还是在九年义务制教育期间的话,那么一般是不能进行劝退的,除非是学生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伤害,这个事情应当向报给教育部门进行斟酌。
值得注意的是,学校相对于学生,居于绝对的优势和强势地位,在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时,要经得起法律考验,也要经得起教育良心的拷问。因学生举报学校的乱收费行为而劝退学生,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无疑是对劝退权利的滥用。
不过,如果是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除重大违纪情况外(如违反国家法律、危害民族利益等行为)是不允许劝退的。
此外,即使是高中阶段,目前有些省市也已经禁止学校劝退学生。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的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的学校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支持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义务教育一直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本世纪初,中国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首先解决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在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和免费之后,国家明确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实现让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上好学”的目标。
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基本均衡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法律责任,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该享有接受质量合格的义务教育的平等机会。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义务教育必须均衡发展。
学生在九年义务期间的,任何个人和学校都不得剥削这类学生的学习权利。如超过九年义务教育的,这类当事人也应违反严重的校规。这类学生也可以进行相关的说明,我国的教育部门对这类劝退事件进行相关的调查,处理这类教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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