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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1 09:54:24来源:乌鲁木齐财产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wlmqjcls)
对方有过错,离婚时我能多分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法院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需要明确的是,一般的婚外情行为(如婚内精神出轨、与异性暖昧不清或者偶尔的婚外性行为等)有错,但是不完全属于《民法典》上的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其他重大过错 ),也不是法定的影响财产分割的依据。不过,在实践中,如果男方被认定有婚外情行为,即使没有达到《民法典》上的过错,法院一般也会参照照顾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对女方适当倾斜,进而可能影响财产的分配,但影响不会太大。
如果构成《民法典》上的过错,无论有过错的是哪一方,一般都会影响财产分配比例。此外,法律还设置了损害赔偿的处罚方式,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法律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实践中一般不会超过 10 万元,以2万-5 万元居多
法条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 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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