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乌鲁木齐犯罪辩护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辩护 刑事辩护 辩护常识 刑事辩护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乌鲁木齐犯罪辩护律师
      • 律师信息

      • 乌鲁木齐犯罪辩护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无罪辩护

        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30 16:37:00来源:乌鲁木齐犯罪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wlmqbhls)

        网友: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

        律师:

        1、犯罪成立标准

        (1)构成要件该当性

        即犯罪必须是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

        (2)违法性。

        即犯罪必须是有违法性的行为。

        凡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一般都可以说是违法的,但是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阻却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虽然该当构成要件但不违法,因而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只有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同时又是违法的时候,才可以构成犯罪。

        (3)责任

        即要使犯罪成立,除了行为该当构成要件而且又属于违法之外,还必须具有行为人的责任。

        2、既遂标准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

        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条件。这里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来源: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狭义的法律以及法令、法规等)

        (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类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正在执行为前提。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即当先行行为危及他人权益时,行为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排除和避免危险发生。

        2、行为人能履行特定义务而未履行。 “能履行义务”不仅意味着行为人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积极行为的可能性,而且意味着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即行为人能采取措施,并且此措施可能防止结果发生。

        3、由于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而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这是不作为行为达到犯罪程度的客观标志。换句话说,就是行为人履行作为义务可以避免结果发生时,不作为才可能成立犯罪。

        其实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对犯罪成立标准一直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只要属于犯罪既遂就构成了犯罪成立。因为某个违法行为不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话,也不能成立犯罪。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乌鲁木齐犯罪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犯罪辩护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lmqwlmqbhls/index.php?id=28837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lmqwlmqbhls/index.php?id=28837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如果犯罪中犯罪中止定罪吗
      • 犯罪中止还会有案底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乌鲁木齐犯罪辩护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乌鲁木齐犯罪辩护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