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乌鲁木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故意伤害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乌鲁木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乌鲁木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 单位对防止“职场性骚扰”有何义务?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故意伤害案例

        放火罪未遂和预备处罚比放火既遂要轻吗?

        发布时间:2023-05-06 09:29:31来源:乌鲁木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rsshpcjfls)

        一、放火罪未遂和预备处罚比放火既遂要轻吗?

        放火罪未遂和预备处罚比放火既遂要轻,对放火罪而言,拿火柴的动作则是预备行为;开始点火,则属于已经“着手”。

        未遂问题存在于直接故意实施的犯罪之中,放火罪是直接故意实施的犯罪,就有区分未遂和既遂的客观基础。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放火犯就有了区分未遂和既遂后,可以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的后果,这也是区分放火罪未遂和既遂的必要所在。从法律上讲,在刑法第114条的基础上,虽然规定的都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一方面,相对于那些危害严重的火灾而言,可能就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未遂状态,而且对于小型火灾来说,也有一个是否实际发生火灾的问题,有一个犯罪是否得逞的问题。

        二、犯放火罪的会如何处罚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

        1、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

        2、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实施放火行为之后,并没有造成火烧山等情形的,可以认为是放火罪未遂。此时由于不满足放火罪的犯罪要件,故此会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理。任何放火导致火灾发生的行为,首先会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在计算确定火灾后的损失后,实施放火的行为主体也需要支付罚金以弥补损失。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乌鲁木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lmqrsshpcjfls/index.php?id=28135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lmqrsshpcjfls/index.php?id=28135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什么?
      • 遇到故意伤害拒绝赔偿怎么办?: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乌鲁木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乌鲁木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