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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7 15:03:29来源:乌鲁木齐离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lhjfls)
网友:一方恋人的债务,债主可以向另一方追讨吗?
律师:恋人之间共同生活在如今看来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共同生活意味着有共同支出,如果此时一方对外借了钱,无力偿还的话债主可否向另一方追讨呢?这种情况下一般就需要分析该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了。
恋人之间同居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让债主认为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其实是不可以这么断定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首先需要分清其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同居双方都已承担偿还的义务。
那么,哪些是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呢?通过一些例子就可以知道,比如:
1、如果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一般需要双方共同承担。例如一方向他人借钱交房租、水电以及买米油盐酱醋等;
2、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产生活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如能证实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则有一方个人承担。
此外,如果是属于以下情况,应该有借款一方清偿债务:
1、男女双方约定好由各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以各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不管第三人是否知道双方是同居关系。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却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恋人之间同居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产生的债务,一般来说都是由一方承担,如果一方无力承担,另一方如果愿意为其承担,债主也是可以找其清偿的,不过如果对方不愿意承担同时又不属于共同债务的话,那么作为债主此时就应该及时找相应的债务人清偿。涉及债务金额较高时,建议可以找个共同债务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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