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乌鲁木齐离婚程序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离婚案件 离婚财产 离婚法规 离婚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乌鲁木齐离婚程序律师
      • 律师信息

      • 乌鲁木齐离婚程序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在国外结婚,可以在国内离婚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对方是外国人,我们在国内领的证,他回国后联系不上了,我怎么离婚?烟台刑事律师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婚后女方生了一个孩子,我杯疑孩子不是自己的,离婚时我该怎么举证?烟台刑事律师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婚后我和男方及其父亲成立了一家公司,男方私自把公司经营收入转入其父亲名下,我们要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离婚常识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发布时间:2023-01-31 17:02:56来源:乌鲁木齐离婚程序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lhcxls)

        一、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性生活少,和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没有必要关系。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三、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3)出具离婚证。

        关于离婚的这件事情,只能说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如果不能向法院提供感情破裂的直接证据,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没办法支持原告的离婚诉求,从来没有过性生活的也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参考因素之一。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乌鲁木齐离婚程序律师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离婚程序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wlmqlhcxls/index.php?id=26888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wlmqlhcxls/index.php?id=26888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离婚协议书去哪里打印?
      • 被告不接电话不拿传票怎么离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乌鲁木齐离婚程序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乌鲁木齐离婚程序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