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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离婚了会没收对方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1-07-08 10:44:51来源:乌鲁木齐减刑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jxls)

        网友:要是离婚了会没收对方财产吗?

        律师:离婚后不会没收对方财产。

        因为没收财产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处罚,不会没收他人的财产,所以,不需要共同承担没收财产。

        夫妻离婚是不用共同承担没收财产,没收财产只是个人的财产处罚,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是不会被执行的,应该先分好财产,在进行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是合法行为导致的正当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

        1、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购置日常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或子女或老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对他人所负的债务;

        5、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的债务;

        6、夫妻双方或一方因继承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所分得债务也属共同债务。

        因此,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并不在夫妻共同债务之列。因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债务也应是个人债务,与夫妻另一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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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减刑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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