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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8 09:55:15来源:乌鲁木齐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jpmsls)
当事人提供的公文书证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新在国公证机关证明,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都定的证明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涉及身份关系的证据,应当经新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的证据是在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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