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发布时间:2023-12-08 10:25:28来源:乌鲁木齐家暴维权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jbwqls)
[情景案例]
董某与萧某(女)于2015 年1月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因感情不和,两人后协议离婚,孩子由萧某抚养。由于萧某不懂法,故离婚时没有要求董某支付抚养费。离婚3 年后,萧某得知董某依法应当给孩子抚养费时,遂向董某提出每月支付抚养费的请求,但董某以索取抚养费已过3 年诉讼时效为由拒绝支付。
请问:董某的说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吗?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3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本案中,萧某于 2021 年6 月起诉时虽然已过3 年,但支付抚养费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故董某的说法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家暴维权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lmqjbwqls/index.php?id=43649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