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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安拘留是否立即执行?

        发布时间:2021-08-27 16:21:22来源:乌鲁木齐会见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hjls)

        网友:治安拘留是否立即执行

        律师:在违法行为发生后,行政机关有一个调查的过程。最后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事实根据法律,再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拘留的决定一旦作出,立即执行。如果有妨碍执行的情形的,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情形消失后,立即恢复执行。

        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

        1.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同理,如果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决定前,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已经裁定不予受理行政诉讼的,对被拘留人也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因为如果行政拘留决定已实际执行完毕,就不存在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问题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必须由被拘留人亲自提出,其近亲属及其他人均无权提出。

        3.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关键条件。如果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会发生社会危险的,则不能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这里所称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主要是指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被拘留人不会逃跑、干扰和阻碍证人作证、串供、毁灭、伪造证据、再次实施违法犯罪等情形。

        4.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担保条件。近亲属,是指被拘留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担保人,是指以自己的人格和信誉担保,并出具担保书,保证被拘留人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期间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自然人。根据本法第108条规定,担保人必须是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人。保证金,是指由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为了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而交纳的保证被拘留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根据本条规定,保证金必须按照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这里所说的每日行政拘留,是指在公安机关通知其交纳保证金时尚未执行的行政拘留的时间,而不是指被拘留人被依法决定行政拘留的时间。

        根据本条规定,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方可暂缓执行,同理,如果已经暂缓执行,一般没有发生以上的情况相违的情况,不恢复执行。以上就是行政拘留立即执行怎么提暂缓执行的相关解答

        治安拘留的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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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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