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乌鲁木齐抚养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继承法规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离婚案件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乌鲁木齐抚养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乌鲁木齐抚养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在国外结婚,可以在国内离婚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对方是外国人,我们在国内领的证,他回国后联系不上了,我怎么离婚?烟台刑事律师
      • 婚后女方生了一个孩子,我杯疑孩子不是自己的,离婚时我该怎么举证?烟台刑事律师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 丈夫出轨,他和第三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请问变更抚养权的流程?

        发布时间:2021-07-13 14:41:17来源:乌鲁木齐抚养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fyjfls)

        网友:请问变更抚养权的流程?

        律师:

        如果双方都同意监护权的变更,且变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则可以通过对监护权变更协议进行公证的方式进行变更。公证期间,双方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二)儿童户口簿、出生证明;(3)起草保管协议变更书。儿童监护权的变更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作出变更决定。根据“一些具体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在离婚案件的审判”规定,一方请求改变孩子的支持关系,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改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那些患严重疾病或无法继续支持他们的孩子由于残疾;(二)与儿童同居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儿童的,或者与儿童同居对儿童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四)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法律基础:第十六条“若干意见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在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一方请求改变孩子支持关系应当支持下列情形之一:(1)党一起生活的孩子继续支持孩子由于严重的疾病或残疾;(二)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儿童行为或者与子女生活在一起有身心健康对子女健康有不利影响的;(三)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并有抚养能力的;(四)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乌鲁木齐抚养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抚养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lmqfyjfls/index.php?id=30033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lmqfyjfls/index.php?id=30033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抚养费不够用如何办?
      • 请问遗产分割的诉讼时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乌鲁木齐抚养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乌鲁木齐抚养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