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乌鲁木齐抚养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继承法规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离婚案件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乌鲁木齐抚养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乌鲁木齐抚养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在国外结婚,可以在国内离婚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对方是外国人,我们在国内领的证,他回国后联系不上了,我怎么离婚?烟台刑事律师
      • 婚后女方生了一个孩子,我杯疑孩子不是自己的,离婚时我该怎么举证?烟台刑事律师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 丈夫出轨,他和第三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请问收养可依法解除吗,需要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1-07-14 14:21:43来源:乌鲁木齐抚养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fyjfls)

        网友:请问收养可依法解除吗,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

        在我国,父母与子女是收养关系的,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解除;一种是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通过以上说明,就是说在我国,父母与子女是收养关系的,收养关系时可以解除的。

        在我国,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条件?

        (一) 依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1、必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当事人对财产生活已有适当处理。协议解除收养婚姻可按等级或公证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程序的,可按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的,可按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解除收养关系程序办理。符合解除收养程序,双方财产问题上也无争议,是可以解除的。

        (二) 当事人依法要求解除的:

        在我国,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节,调节无效的,可起诉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1、 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2、 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3、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无法继续公共生活,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4、 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

        综上可知,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当事人之间就能够解除收养关系,但同时也需要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乌鲁木齐抚养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抚养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wlmqfyjfls/index.php?id=30026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wlmqfyjfls/index.php?id=30026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判?
      • 请问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乌鲁木齐抚养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乌鲁木齐抚养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