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乌鲁木齐非法集资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辩指南 刑事常识 集资诈骗 司法文书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乌鲁木齐非法集资律师
      • 律师信息

      • 乌鲁木齐非法集资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环卫工事故受伤,依法赔偿暖人心
      • 丈夫家暴闹离婚,诉前联调解纠纷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单身受骗怀身孕,异地联动化干戈
      • 养儿防老?六兄妹拒养老母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汇总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其他文件规定
      • 民事诉设中,当事人对诉讼费用的承担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如处理?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内容能否超出诉讼请求?
      •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能否超出请求的范围?烟台刑事律师
      • 对方转移财产,如果离婚,我能多分财产吗?烟台刑事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辩指南

        请问刑事再审程序启动条件?

        发布时间:2021-07-27 09:32:57来源:乌鲁木齐非法集资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ffjzls)

        网友:请问刑事再审程序启动条件?

        律师:刑事再审程序有以下条件:第一,各级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下级法院的判决、裁定生效后,发现错误的,有权提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法院再审;如果发现有效的判决和裁定,他们有权向同级法院提出上诉。人民法院对检察院起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原判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法律基础:刑事诉讼法第253条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法院的当事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再审:事实由判决、裁决确实是错误的,可能影响定罪和量刑;(二)基于定罪量刑的证据不准确、不充分,应当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相互矛盾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贪污受贿,徇私舞弊。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统的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法院,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如果他们发现确实有一个错误在确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已经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请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判断和裁决人的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权投诉的人' s同一级别的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如果任何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对下级人民法院发现。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法院受理抗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乌鲁木齐非法集资律师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非法集资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wlmqffjzls/index.php?id=29939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wlmqffjzls/index.php?id=29939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毁坏他人名誉罪判多长时间?
      • 请问一下未成年杀人会判刑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乌鲁木齐非法集资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乌鲁木齐非法集资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