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乌鲁木齐非法集资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辩指南 刑事常识 集资诈骗 司法文书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乌鲁木齐非法集资律师
      • 律师信息

      • 乌鲁木齐非法集资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环卫工事故受伤,依法赔偿暖人心
      • 丈夫家暴闹离婚,诉前联调解纠纷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单身受骗怀身孕,异地联动化干戈
      • 养儿防老?六兄妹拒养老母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汇总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其他文件规定
      • 民事诉设中,当事人对诉讼费用的承担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如处理?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内容能否超出诉讼请求?
      •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能否超出请求的范围?烟台刑事律师
      • 对方转移财产,如果离婚,我能多分财产吗?烟台刑事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辩指南

        假释考验期从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吗

        发布时间:2023-05-04 10:07:45来源:乌鲁木齐非法集资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ffjzls)

        假释考验期从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吗

        一、假释考验期从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吗?

        假释考验期不是从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服刑期间也不是所有罪犯都有机会假释的,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假释考验期内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三、假释期间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假释期间犯罪不构成累犯,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成立的要求是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犯罪分子被假释的,假释考验期期满才视为刑罚执行完毕,所以这5年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应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假释考验期是从法院裁定假释以后开始计算的,在假释考验期结束以后当事人还需要回到监狱当中办理释放证明,假释期内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也会向社会公告,当事人现在已经被刑满释放。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乌鲁木齐非法集资律师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非法集资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lmqffjzls/index.php?id=28155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lmqffjzls/index.php?id=28155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假释的剥夺政治权利怎么计算的?
      • 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撤销假释合法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乌鲁木齐非法集资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乌鲁木齐非法集资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