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乌鲁木齐房产继承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房产合同 房产转让 房产担保 房产遗嘱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乌鲁木齐房产继承律师
      • 律师信息

      • 乌鲁木齐房产继承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不动产登记簿登记错误,该怎么办?
      • 在农村,如何保护结婚后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子的权益?
      • 请问不动产证有多少年产权?
      • 如果要回迁房无产权证如何公证?
      • 房屋过户需要找律师吗?
      • 请问房屋过户纠纷诉讼需要找律师吗?
      • 请问政府部门出售房产要交税吗?
      • 请问政府机关转让房产是否纳税?
      • 请问一房多卖是合同诈骗罪吗?
      • 请问房产纠纷官司注意事项有哪些?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投资

        请问夫妻双方的按揭房加名子的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5-31 10:09:22来源:乌鲁木齐房产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wlmqfcjcls)

        请问夫妻双方的按揭房加名子的流程是什么?

        一、夫妻双方的按揭房加名子的流程是什么?

        1、带上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俗称的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到窗口办理。

        3、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费用差不多一百多来块,具体的有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一般20天就能拿到新的房产证。

        如果贷款没有还清,需要先将贷款还清,将房子解除抵押状态才可以申请加名。然后拿着材料去办理加名。

        二、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一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是: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哪些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还清全部贷款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以还清全部贷款,但结婚后方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投资经营行为,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4、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个人婚前购买的房改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6、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宅基地房,如双方无相反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

        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假如这套按揭房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好的,那还没有加名字之前不能说这套按揭房就是夫妻双方的按揭房,相对应的,结婚以后夫妻两个人出首付购买的房子,其实一开始就应该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即便是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加不加名字的法律后果都是一样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乌鲁木齐房产继承律师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房产继承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wlmqfcjcls/index.php?id=25776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wlmqfcjcls/index.php?id=25776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父母房按揭加名可以吗?
      • 按揭房时夫妻加名需要公证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乌鲁木齐房产继承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乌鲁木齐房产继承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