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乌兰察布刑事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取保候审 辩护知识 刑事案例 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乌兰察布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乌兰察布刑事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对被拐卖、绑架妇女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接到举报不进行解救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 请问探监一次可以去几个人,时间多久
      • 请问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严重吗
      • 请问打架轻微伤赔偿2万多吗
      • 请问打架轻微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 请问遇到民事纠纷不赔偿怎么办才好
      • 请问打架赔偿标准是什么
      • 请问轻微伤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 请问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 请问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取保候审

        请问取保候审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吗

        发布时间:2021-07-28 14:43:41来源:乌兰察布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wlcbxsls)

        网友:请问取保候审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吗

        律师:取保候审是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的,侦查机关包括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单位。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程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乌兰察布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乌兰察布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lcbxsls/index.php?id=29909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lcbxsls/index.php?id=29909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聚众闹事可以保释吗
      • 请问取保候审由谁执行?: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乌兰察布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乌兰察布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