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乌兰察布刑事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取保候审 辩护知识 刑事案例 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乌兰察布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乌兰察布刑事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对被拐卖、绑架妇女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接到举报不进行解救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 请问探监一次可以去几个人,时间多久
      • 请问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严重吗
      • 请问打架轻微伤赔偿2万多吗
      • 请问打架轻微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 请问遇到民事纠纷不赔偿怎么办才好
      • 请问打架赔偿标准是什么
      • 请问轻微伤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 请问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 请问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时公安喊去签起诉书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2-12-28 16:05:51来源:乌兰察布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wlcbxsls)

        一、取保候审时公安喊去签起诉书是什么意思?

        说明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了,检察院将要起诉到法院了。就是要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了

        1、起诉告知书是检察院发的而不是公安局。这说明检察院正在审查案件,准备向法院提起公诉。

        2、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待处理结果,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在没有撤案的情况下,仍然会被起诉、判刑。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能够取保候审的,都是罪行不重的,也多有判决缓刑的。

        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五)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六)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 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乌兰察布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乌兰察布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lcbxsls/index.php?id=26527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lcbxsls/index.php?id=26527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 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乌兰察布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乌兰察布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