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武汉民事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民事诉讼 民事案件 民事纠纷 民事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武汉民事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试用期不慎跌伤,依法补偿息纷争
    • 做小工意外死亡,联动调解决民愁
    • 太仓律师李玉龙婚外相恋起纠葛,分清责任止纷争
    • 母亲痴呆儿拒养,拆除心墙促和谐
    • 太仓律师李玉龙一桩官司伤亲情,人民调解促和谐
    • 母女隔阂难奉养,解开心结亲如故太仓律师李玉龙
    • 第二审民事诉讼中,案件受理费由谁预交?
    • 民事诉讼中,财产案件的上诉费按照什么标准预交?
    • 民事诉讼中,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民事诉讼

      购买的新房70 年后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12-18 10:13:57来源:武汉民事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whmsjfls)

      购买的新房70 年后怎么办?

      [情景案例]

        2021年1月,邹某花光所有积蓄购买了一套婚房。收楼时,交楼工作人员对邹某说,该房只拥有70 年的产权。对此,邹某十分担心,不知道 70 年后该房屋是不是自己的。

        请问:邹某所购房屋 70 年后怎么办?

      [律师解答]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归国家所有。生活中,人们购买的住房拥有两个权利;一是无期限的房屋所有权,二是期限为 70 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我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案中,邹某购买房屋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无须办理申请手续,至于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将留待后续的法律、行政法规来规定。也就是说邹某在 70 年后仍然拥有自己购买房屋的所有权和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武汉民事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武汉民事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hmsjfls/index.php?id=43652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hmsjfls/index.php?id=43652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私自加高房屋影响邻居采光,如何维权?
    • 可以通过协议方式限制相邻土地建房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武汉民事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武汉民事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