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玉环企业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股份转让 公司清算 资产拍卖 专利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玉环企业律师
      • 律师信息

      • 玉环企业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涉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
      • 请问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有什么
      • 请问什么情况下不能取得著作权?
      • 请问到期了专利权期限怎样续?
      • 请问著作权主体人及分类?
      • 想了解一下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么样的?
      • 请问股权可以无偿转让吗?
      • 如果公司终止上市那股票怎么办?
      • 请问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收有哪些?
      • 对于借壳上市新控股股东股权锁定期是多久?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类型包括什么?

        发布时间:2022-12-22 15:27:07来源:玉环企业律师(https://www.00086.net/whbyhqylscom)

        一、商业秘密的类型包括什么?

        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

        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制作方法和计算机程序等信息。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2、经营信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法、经验和策略。例如: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财产担保及诉讼纠纷等方面的信息。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为哪些情况?

        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1陆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

        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这是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有关人员。

        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说企业是在强化对自身核心利益的保护。毕竟,一家企业的商业秘密可以说就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一旦商业秘密遭泄露,企业将遭受惨重损失,甚至还有可能因此导致企业的破产倒闭。因而,作为企业管理者,一定要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在发现有侵犯自身商业秘密的行为时,也要果断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减少造成的损失。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玉环企业律师

        文章来源:玉环企业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hbyhqylscom/index.php?id=26907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hbyhqylscom/index.php?id=26907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一般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是多久?
      • 怎么对商业秘密价值性判断?: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玉环企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玉环企业律师|握法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