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天水刑事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法规 诉讼知识 刑事诉讼 刑事会见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天水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天水刑事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应当如何处理?烟台律师咨询
      • 对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省级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如何处理?
      • 被宣告死亡的人又出现的,其婚姻关系怎么办?烟台刑事律师
      • 什么是猥亵女童的行为? 猥亵女童应当受到何种惩罚?
      • 请问补充侦查的期限超出了应该如何办?
      • 请问拘役期限最长不超过多久?
      • 请问抢银行该如何判刑?
      • 请问共同犯罪处罚原则是怎么样的?
      • 请问批准逮捕有哪些证据条件?
      • 请问罪犯减刑的条件要符合哪些?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请问自首和立功能同时吗?

        发布时间:2021-07-23 13:40:29来源:天水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tsxslss)

        网友:请问自首和立功能同时吗?

        律师:降服与功德可以共存。如果此时既存在自首情节,又有立功表现,则会在减刑的基础上继续减刑,所以此时的处罚可能会较轻。根据刑法的规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从轻处罚,对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可以免除处罚。有立功情节的,可以减刑或者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普通犯罪量刑的指导意见》,如果存在多种量刑方案,则根据各量刑方案的调整比例,采用同方向加减法对基准刑罚进行调整。因此,如果当事人同时有自首情节和立功情节,可以根据自首情节和立功情节,用自首情节和立功情节确定相应的基础句减量,再加起来确定句子。对于自首、立功情节,以及累犯、毒品累犯等法定较重情节,有必要考虑自首、立功情节的具体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意、人身危险等因素。

        如果累犯的前罪是非暴力犯罪,如果前罪是暴力犯罪,或者前罪与后罪是同类犯罪,一般可以从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是犯罪的自动行为,犯罪后应当如实供述。对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对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如实供述。

        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认罪的,可以从轻处罚;如实认罪以避免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减刑。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对已经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能够侦查其他案件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那些有重大贡献的人可以减少或免除处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天水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天水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tsxslss/index.php?id=29957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tsxslss/index.php?id=29957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侵吞公司财产罪的判几年?
      • 请问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怎么样定罪?: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天水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天水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