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唐山刑事律师电话—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辩护 刑事常识 刑事拘留 刑事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唐山刑事律师电话
      • 律师信息

      • 唐山刑事律师电话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迷信观念闹纠纷 志愿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对方在分居期间举债,我需要承担吗?烟台刑事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17 13:44:05来源:唐山刑事律师电话(https://www.00086.net/tsxslsdh)

        对方在分居期间举债,我需要承担吗?烟台刑事律师

              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存在财产协议,约定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债务承担等问题,债权人明知该协议存在的,那么分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之间并无协议,且该债务虽是以个人名义所借,但实际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比如,偿还贷款、抚养子女等,一般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生活所需,或者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系非法债务,比如负债方所负债务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则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条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唐山刑事律师电话

        文章来源:唐山刑事律师电话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tsxslsdh/index.php?id=43671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tsxslsdh/index.php?id=43671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或者和解作出妥协认可的事实,能否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应该提交哪些材料?烟台刑事律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唐山刑事律师电话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唐山刑事律师电话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