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唐山市交通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肇事 交通逃逸 交通常识 事故鉴定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唐山市交通律师
      • 律师信息

      • 唐山市交通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醉驾做完笔后多久预审?
      • 请问关于醉驾验血多长时间时效?
      • 请问醉驾需要住看守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请问醉驾交通事故认责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请问司机醉驾开庭需要多少钱?
      • 请问醉驾吹气和抽血做手脚会怎样?
      • 请问醉驾检查院传唤必须去吗?
      • 想了解机动车逆向行驶扣分是如何规定的呢?
      • 请问一下再次醉驾是怎么样处罚的?
      • 对于醉驾血样复检申请需要慎重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鉴定

        请问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鉴定?

        发布时间:2021-07-27 11:17:06来源:唐山市交通律师(https://www.00086.net/tssjtls)

        网友:请问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鉴定?

        律师: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有什么原则?

        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结合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辅,综合评定。

        2、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实事求是地评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知道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鉴定。此时需要向有鉴定资格的部门申请进行鉴定,提供书面的申请书、递交鉴定材料、交纳鉴定费。而要是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话,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进行重新鉴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唐山市交通律师

        文章来源:唐山市交通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tssjtls/index.php?id=29930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tssjtls/index.php?id=29930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什么时候进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 请问交通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唐山市交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唐山市交通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