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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精神病离婚应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1-08-04 11:13:41来源:唐山市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tsshyls)

        网友:请问精神病离婚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婚姻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患有婚内疾病的人不得结婚。如果他们已经结婚,他们应该被视为无效的婚姻。如何处理与精神病人离婚?中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提出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提起离婚诉讼。提起诉讼可以由当事人亲自进行,也可以由代理人进行。

        我国法律总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人的职权范围内,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应当约定,自行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受代理。要求离婚的诉讼必须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而且必须是当事人本人的意思表示,其他人不得代表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法院有权指定代理人参加民事诉讼,但不得违反法律禁止代理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能够进行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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