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唐山市婚姻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家庭纠纷 分居关系 婚姻财产 离婚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唐山市婚姻律师
      • 律师信息

      • 唐山市婚姻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兄弟推诿拒赡养,联动调解止纷争
      • 对方有过错,离婚时我能多分财产吗?
      • 双方婚后只有一套房,离婚时都想要房,房子会判给谁?
      • 丈夫的婚前房产,离婚时我可以要求分割吗?玉环婚姻律师
      • 离婚时一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怎么分?厦门专业离婚纠纷律师
      • 一方婚前贷款买的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 对离婚协议反悔,能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吗?
      • 发现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 婚前财产协议范文
      • 妻子没有收入,但是照顾家庭比较多,离婚后有权要求对方补偿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家庭纠纷

        最新的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2-02-22 11:43:34来源:唐山市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tsshyls)

        网友:最新的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一、2020年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2020年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同财产权利义务是什么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为此,《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内容包括:

        1、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2、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3、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2020年夫妻离婚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唐山市婚姻律师

        文章来源:唐山市婚姻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tsshyls/index.php?id=28790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tsshyls/index.php?id=28790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赡养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 确权人去世,子女还能继承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唐山市婚姻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唐山市婚姻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