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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车祸顶包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1-07-21 10:35:23来源:唐山车辆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tscljfls)

        网友:请问车祸顶包的相关规定?

        律师:在交通事故中为肇事司机顶包,属于包庇罪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罪、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车祸顶包怎么处罚

        在出现“顶包”行为的交通事故中,绝大多数驾驶员会先选择驾车逃逸,再请他人来处理事故。而严重的话,肇事逃逸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没有驾车离开现场,找人顶替本身就是一种主观逃避事故责任的行为,也是一种逃逸,若构成犯罪,适用肇事后逃逸的情节予以量刑。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不但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机动车无责赔偿的情况

        无责赔偿的适用条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一方无责赔偿的适用条件有三个:

        1.事故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适用机动车一方无责赔偿,交通事故的主体必须是特定的,即交通事故的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如果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与行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均不得适用无责赔偿的规定。

        2.机动车一方没有主观过错。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一般由交通警察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意见书,只有事故责任认定意见书认定机动车一方没有主观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的情况下,才适用无责赔偿制度。如果事故责任认定意见书认定机动车一方有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或者因各种原因作出无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结论,那么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或者过错尚不能确定,无责赔偿制度也不能适用。

        3.机动车相对方没有主观故意。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不承担无责赔偿责任。因此,适用无责赔偿必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不存在故意碰撞机动车,机动车一方免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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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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