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图木舒克刑事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无罪辩护 刑事案例 诉讼仲裁法规 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图木舒克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图木舒克刑事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对被拐卖、绑架妇女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接到举报不进行解救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 请问探监一次可以去几个人,时间多久
      • 请问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严重吗
      • 请问打架轻微伤赔偿2万多吗
      • 请问打架轻微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 请问遇到民事纠纷不赔偿怎么办才好
      • 请问打架赔偿标准是什么
      • 请问轻微伤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 请问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 请问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无罪辩护

        诈骗未遂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发布时间:2023-02-08 18:25:44来源:图木舒克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tmskxsls)

        一、诈骗未遂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诈骗未遂的标准是着手实施了犯罪诈骗的行为,但因非本人意愿导致的原因,没有诈骗到钱财。诈骗罪是侵犯财产罪中的一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6日颁发实施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目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有必要对情节严重作明确的认定。

        1、诈骗的数额达到巨大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二)项规定,对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应定罪处罚,同时将情节严重解释为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即将欲盗窃的财物数额大小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应将欲诈骗的财物数额达到巨大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2、社会危害性较大

        如以贩卖毒品的手段进行诈骗,实践中的类似犯罪往往因诈骗不成而引发其他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所以这类诈骗未遂的情节是严重的;又如惯犯或流窜作案等危害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情形。

        3、曾因诈骗受过刑罚处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规定:曾因诈骗受过刑罚处罚的,属于特别严重情节之一,因此将此项列为诈骗未遂应追究的情形,是完全必要的,因为这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大,如不及时打击,将会导致下一个诈骗案的发生。

        4、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未遂虽未造成实际的财物损失,但也极有可能导致损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的后果,这种情形并不能因为没有造成财物损失就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应根据造成的被害人的人身损害程度,对其予以定罪量刑,应列为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二、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

        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和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犯罪既遂和未遂是两种犯罪,不同的状态,由于所产生的危害结果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必须要在定罪量刑当中予以具体的体现,通常情况下,犯罪未遂的处罚力度肯定是比较轻微,当然了诈骗罪未遂也是需要处理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图木舒克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图木舒克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tmskxsls/index.php?id=27233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tmskxsls/index.php?id=27233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根据法律规定诈骗未遂怎么处理治安?
      • 诈骗数额巨大未遂认定规定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图木舒克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图木舒克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