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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越国边境未遂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2023-02-08 18:26:40来源:图木舒克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tmskxsls)

        一、偷越国边境未遂如何处罚?

        偷越国边境未遂的处罚方式是按照犯罪既遂从轻处罚。偷渡犯罪,是被国际社会公认为是继走私军火、毒品、色情行业、赌博之后的第五大国际性犯罪。 犯本条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二条规定,偷越国(边)境罪,是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分界。国(边)境是出入国家的门户,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我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加强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

        二、偷越国边境罪与叛逃罪的界限是什么?

        1、犯罪主体不同。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在国家机关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还包括国家机关内的非从事公务的人员。

        2、犯罪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偷越国(边)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会给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造成破坏,而仍然希望这一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而叛逃罪直接故意的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应叛逃,而仍然故意为之。

        3、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叛逃罪在客观方而则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处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4、犯罪客体不同。偷越国(边)境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叛逃罪侵犯的客体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犯罪的形态多种多样,如果是犯罪未遂的话,相比较犯罪,既遂需要从轻来进行处理,比如说偷越国边境罪就存在着未遂的状况。此时虽然从轻处理,但是处罚还是必不可少的,毕竟是在总是一种犯罪行为,是当事人自己从事的自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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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木舒克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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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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